一、驾驶证没有绑定机动车可以扣分吗
一、不可以。首先需要实名认证并且绑定对应的车辆,通过验证之后才能够进行扣分。如果是首次绑定,必须由车主携带违法车辆的行驶证和身份证明,而驾驶者则携带驾驶证。
二、没有绑定的机动车违章扣分处理如下:
1、可以先去车管所或交警大队查询一下有无违章,即使有违章也可以等车该年审时再交注意:交警现场给驾驶人开的罚单15日后不缴纳会有滞纳金,电子眼拍到的违章记录或驾驶人不在现场贴在车上的罚单都没有滞纳金。可以抽空去处理,也可在审车前处理了就行;
2、违章处理流程如下,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
3、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4、打单交完罚款后,把票据保留好,过几天再网上查询违法信息,要是违法信息没有了,票据就可以扔了,但如果网上还有违法信息没消掉,那就拿着交款单子到交警队的法制科说明情况,经过工作人员确认后,你的违法信息将直接删除。
二、没带驾驶证被扣分,和车子有关吗?
没带驾驶证被扣分,车子会被扣留,只有在提供驾驶证后,才会退还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六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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