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什么受法律保护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二、财产权利包括哪些
财产性权利是指可单独转让或与其他权利一并转让的权利;旨在使持有者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以现实物质利益或预期物质利益交换而得的权利。
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
(一)物权
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二)债权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的差异在于其对人性(相对性)、不具排他性(平等性)、债权的可移转性不如物权。
三、人身权利包括哪些
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请求司法保护。
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
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例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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