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判决领证一年离婚可以吗
1、婚姻无效经过判决后,领证一年又要离婚是可以的。
2、婚姻无效,因不满足法定结婚条件而无法成立合法婚姻关系,三种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因本不符合登记结婚条件,因此无效婚姻实质上不是婚姻,而是同居,但已取得婚姻登记的无效婚姻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无效。如果因一开始不满足结婚条件,而后满足而结婚的,又在一年内离婚的,是完全可以的。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确认婚姻无效的相关事项
1、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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