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可以攻击单位,包括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占有公私财物,或者随意破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这些行为可以表现为强拿毁损单位的财物,或者在单位闹事,因此犯罪对象可以为单位。
寻衅滋事罪可以攻击单位。寻衅滋事的行为包括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占有公私财物,或者随意破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这些行为可以表现为强拿毁损单位的财物,或者在单位闹事,因此犯罪对象可以为单位。
素 材 : 寻 衅 滋 事 罪 能 以 单 位 为 犯 罪 对 象 吗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是指公然侮辱国旗、国徽罪,煽动、组织、纠集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单位可以作为犯罪主体,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单位犯前款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从理论上来说,单位可以成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单位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即依法成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二是单位犯罪时必须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如果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则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在实际司法审判中,寻衅滋事罪能否以单位为犯罪对象,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断。如果单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则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对于单位犯罪,我国刑法也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以保证对犯罪单位的惩罚和震慑。
虽然理论上来说,单位可以成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在实际司法审判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单位是否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同时,单位犯罪时必须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否则不能成为犯罪主体。刑法也对单位犯罪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以保证对犯罪单位的惩罚和震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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