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中止未构成伤害按猥亵罪判吗?
时间:2023-03-23 14:41:16 32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强奸中止未构成伤害按猥亵罪判吗?

这种情况应该先分清是一罪还是数罪,然后才能正确认定犯罪的形态。强奸行为与强制猥亵行为触犯了不同罪名,均可独立构成犯罪。行为人先有强奸行为,强奸行为停止后又有强制猥亵行为,强奸行为与强制猥亵行为的逻辑链条已经断开,已经停止的强奸行为不能吸收后续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亦不能由后续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吸收先前的强奸行为。因此,行为人构成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根据两人当时所处的时空条件和力量对比,行为人完全可以完成强奸行为,可以认定行为人是因被害人的哀求而放弃了强奸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二、强制猥亵与强奸中止哪个判的更轻

具体情节不一样,都是缺德鬼,见不得人的事,进到监狱也被犯人看不起的犯罪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全文7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新时间:2024-01-11 14:30:08
查看有期徒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有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强奸中止未构成伤害按猥亵罪判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强奸中止未构成伤害按猥亵罪判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