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都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处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处最低五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案件?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定罪处罚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构成本罪。对犯本罪的行为人,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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