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看绑架行为是否实施,从而使被害人丧失行动自由并受到行为人的实际支配。
一、绑架勒索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没有限制人身自由,而绑架罪限制了人身自由,性质更为恶劣。
二、绑架未遂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以索取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当作人质的,将构成绑架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绑架罪未得逞的,属于绑架罪的未遂犯,可以比照上述刑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破坏交通工具罪是实害犯吗
破坏交通工具罪不是实害犯。实害犯,亦称侵害犯。危险犯的对称。对侵害客体已发生实际损害的犯罪。实害犯以对客体发生实际损害为成立要件。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实际的损害,才构成既遂。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危险犯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暴力危险及飞行安全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险犯,它们是因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或者侵害的对象特殊而受到刑罚处罚。行为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既使结果没有发生,也可能构成犯罪.如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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