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醉酒驾车撞死两人负事故主要责任会怎样判刑;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酒后。醉酒驾车交通肇事撞死两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二)死亡三人以上。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
(三)项,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二)死亡六人以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对于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后,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机动车辆所有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单位主管人员、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第四条第
(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第九条各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一百三十五条,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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