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中国籍船舶所使用的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二、贵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
“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三、贵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贵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9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8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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