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育保险的市民,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大连生育险报销流程,赶紧来看看吧!
【受理条件】
1、大连市内五区缴纳社保开户的企事业单位;
2、女方至少在怀孕前一个月起,由单位按月正常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3、新生儿出生后次月起可以办理生育报销待遇,10月前生育、流产的,当年结算;
10月后,次年一季度前结算,待遇享受期需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女员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正反面复印件A4纸大小,各一份;
2、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大小,各一份;
3、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及出院记录原件(注意医院材料均需加盖医院印章);
4、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保卡。
【报销标准】
门诊产前检查费定额为800元,生育医疗费定额:正常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注:以上报销女方年龄一定要达到23年零9个月方可以报销158天产假津贴,不够23年零9个月只能报销98天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基数=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社保缴费工资总额÷12个月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基数÷30天×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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