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一旦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夫妻双方都是要承担责任的,都具有归还债务的义务。
但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该债务都只需有负债的一方偿还。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是否有义务还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是否有义务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一方贷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有义务还。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义务还。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有义务还。
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义务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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