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政策规定,涉及重污染行业企业上市或再融资都要走流程拿到环保批文。通过环保核查是一项行政审批的规定动作,然而完成动作的时间往往成为拟上市企业的一桩烦心事。吕某某等几位保荐人代表和业内人士均称,从环保部门拿到批文到最终企业完成整改,时间长度很难讲。短的几个月,长的一两年都有。要是上市公司并购外省资产,公司需要取得环保部的行政审批,外地公司经常进京跑部委,对于企业办事来讲是件耗费精力的事情。在对一些保荐人的采访中记者发现,用于企业花在环保核查上的费用在整体运作中比例并不大,但耽误时间是最大的问题。
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启动于2001年,十年显现出不少实际问题。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耗时过长的行政审批意义不大,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需要从区市级、省级环保部门依次报批环保部,跑不到这项批文,证监会不会启动批准上市等程序。环保核查的行政意义往往大过实际意义。但吕某某对环保核查制的历史意义仍持肯定态度:规则的制定存在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在工业大发展的大背景下为了提升环保问题的关注度,核查制度有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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