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债权人权益是债权人要求到期偿还资产本息的权利。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就是企业将来应归还债权人的债务,会计上称之为负债。债权人权益增加是负债增加,债权人权益是债权人要求到期偿还资产本息的权利,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要求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企业对债权人和所有者分别承担着不同的经济责任,在会计上有必要对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分别进行核算,因此资产与权益的数量关系应进一步用下列公式表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一、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谁怎么要债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分立后的公司要债。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与公司达成书面债务清偿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主张债权。公司分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当划分财产和债务。但无论公司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所要求的债权之和不得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申请破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债务人(拟破产企业名称)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9)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0)债务清册,应列明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权人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偿还情况;
(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提供担保合同)
(12)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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