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不能随意撤诉。
1、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2、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
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 公权 。
3、人民检察院不得随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案件,必须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不起诉或者撤回起诉;
比如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后,若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其他不应当起诉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
一、取保候审被判缓刑的机会大吗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对于公诉案件是否可以判处缓刑,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宣告缓刑的法律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被判处拘役刑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实际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如果对其适用缓刑对社会不会产生危害性的,那么就可以对其宣告缓刑。当然,在这里要注意,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是被判处有附加刑的,如罚金刑,那么附加刑仍然需要执行。由此可见,适用缓刑的几个要素包括:(1)刑期在三年以下或拘役;(2)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3)具有悔罪表现。
二、销售假药检察院撤诉的原因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撤回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因出现一定法定事由,决定对提起公诉的全部或者部分被告人撤回处理的诉讼活动。
第三条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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