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在过去的20年以上,人民法院可以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结合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同时对其限制减刑。因此,这个摘要主要讲述的是人民法院对于这些犯罪分子的刑罚处理方式。
在过去的20年以上。此外,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结合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同时对其限制减刑。
死 缓 如 何 决 定 限 制 减 刑 ?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高级人民法院对减刑、限期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进行审理或者复核。对于减刑不设限制的上诉案件,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清晰,证据充足,但减刑应当有限制,不得直接减刑或者发回重审。确定有必要对减刑进行限制的,在二审判决、裁决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而对于死刑缓期执行没有减刑限制的案件,应当再次重新审判。同时,高级法院对减刑不设限制的上诉案件进行审判时,认为原判事实清晰,证据充足,但减刑应当有限制,不得直接减刑或者发回重审。确定有必要对减刑进行限制的,在二审判决、裁决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因此,高级法院在审理减刑案件时,应当根据案情进行判断,确保公正合理的审判结果。
在审理减刑案件时,人民法院应根据案情进行判断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审判结果。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高级人民法院可结合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同时对其限制减刑。同时,高级法院对减刑不设限制的上诉案件也应进行审理或复核。对于减刑不设限制的上诉案件,高级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清晰、证据充足,但减刑应有限制,不得直接减刑或发回重审。确定有必要对减刑进行限制的,在二审判决或裁决生效后,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而对于死刑缓期执行没有减刑限制的案件,应再次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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