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在于行为方式,侵犯的法益不一样。受贿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且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私有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所以对两者的认定和处罚也是不一样的,两种罪名的犯罪主体也是多少有些区别的。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全文5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