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保护的层面上,对人身自由的保护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人身自由的保护分为宪法保护和法律保护两个层次,容易区分。在不成文的宪政国家,虽然没有成文的宪法法典,但仍有一些法律文件等同于宪法。它们虽然以普通法的形式存在,但不能否认它们在本质上具有宪法功能。因此,此类文件中对人身自由的保护,在宪政国家仍可视为宪法层面的人身自由保护,实质上,人身自由的保护也存在于宪法和法律层面。由于人身自由的重要性,大多数国家都将对人身自由的保护提升到宪法保护的层面,并在宪法中确立了人身自由权,从而使公民的人身自由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在宪法或宪法文件中,通过规定原则条款或正当程序条款来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一种普遍做法。例如,中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不得侵犯人民的身体、住所、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自由宪章》规定,“未经同一级别的贵族或国家法律的审判,任何自由人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的权利、流放或遭受任何其他损害。”
宪法一般是声明性的和原则性的。宪法对人身自由的保护也具有这样的特点。一般来说,宪法只能宣告人身自由权的存在或宣告对人身自由的保护,即在宪法中确立人身自由权并规定相应的原则。至于如何保护人身自由,则需要法律的具体规定本文所关注的是人身自由的法律保护水平。(2)法律保护目前,虽然大多数国家都将公民人身自由的保护提升到宪法保护的层面,但宪法对人身自由的保护总是有其局限性的。宪法对人身自由的保护只是原则性的,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护需要具体的法律来体现宪法的原则,从而实现对人身自由的保护对环境的具体保护。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和明确化。法律使宪法规定的权利具体化,使宪法规定的原则实用化。因此,对人身自由的法律保护自然是不可或缺的。没有法律层面的保障,人身自由的宪法保障就无法实现。对人身自由的法律保护可以在普通法或特别法中加以规定。前者包括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后者包括行政强制法和英国人身保护法。通过一般法与专门法的相互补充,实现对人身自由的法律保护。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保护不同,宪法对人身自由的保护确立了人身自由的权利,并规定了一些原则性条款,人身自由的法律保护主要是通过完善人身自由制度来保障人身自由权利的实现,规定具体的实体条款和实际的程序条款。
全文9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