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期被家暴法院会判离婚的,因为家庭暴力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期间有家庭暴力的行为的,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家暴离婚怎么收集证据
1、证人证言。
2、警方的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并制作笔录。
3、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
5、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6、工作单λ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7、通话录音,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8、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也可以作为证据。
9、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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