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齐哈尔遗属待遇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新增遗属认定表
遗属身份证
遗属银行卡
中省直企业遗属调待审批名册
二、齐齐哈尔遗属待遇申领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齐齐哈尔遗属待遇申领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请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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