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空置房拖欠物业费不会失效。拖欠物业费在物业公司服务期内一直有效,但在物业公司撤离后,物业公司针对业主拖欠物业费的行为三年内没有起诉的可能失去胜诉权;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的诉讼有效期为三年,法院仅支持近三年的诉讼请求。
空置房的管理费可以少交吗
【什么是空置房?】
1、开发公司未售出的房屋,自集体入伙日开始计收物业费,由开发单位交纳;
2、购买人购买后,未办理入伙手续的房屋,这应该由购买人自入伙日开始计收物业费,在业主来入住或转让房产时结算;
3、购买人购买后,已经办理入伙手续,但是后来一直未装修或入住的房屋,操作中也把这类房屋称为空置房(严格意义上,这已经不算空置房)。
【空置房交不交管理费?】
按物业管理条例,以上3类均应该全部交纳物业费,因为物业管理是针对公共区域的整体服务,不会因为有空房屋而减少投入。虽然空置房的业主没有住进小区,但物业公司并没有闲着,同样要维护小区绿化带、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和小区楼房的公共安全。只要你买了房就要摊到物业支付的公共费用的,哪怕你不住也是要有的,这就是公共住房必须要有物业开支的一些费用,并不是你不住就会少下去了。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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