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协议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如下:
1.协议被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2.协议被撤销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协议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协议被撤销后,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法典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
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包括:
1.合同因重大误解而签订;
2.合同因欺诈、胁迫而使一方当事人没有表达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显失公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全文7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