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法院审理后也认定夫妻关系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可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
1、提供一方在外租房的合同或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2、提供验伤证明、医院治疗记录、警方出警记录等证明,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3、提供对方出轨被发现写下的保证书,与小三的书写往来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过错。
想离婚该怎么办
想离婚的方式有: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协议离婚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
2、在诉讼离婚中,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决定是否允许离婚,同时决定监护权所有权、监护费支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所有权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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