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
因为十六岁以下儿童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所以十六岁以下人员不能办理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个人办理流程指南:
2018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加大办理居住证难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办理:
1、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
2、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
现将个人办理居住证流程整理如下:
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两个模块为居住登记、居住证/签注申办。
1、居住登记:现居住房屋申报(须将现居住房屋申报后方可进行居住证申请);
2、居住证/签注申办:申请新版居住证,以及后续每年居住证签注续签;
二、注册
1、右下角,居住登记、居住证/签注申办两个模块分开注册(建议两个模块设置相同账号名、密码、密保等,方便记忆与登陆);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账号类型注意区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两个模块;居住登记模块,还需要填写拟申报的房屋信息(申报现居住地址);
3、填写个人其他信息,牢记两个密保问题和答案,后续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可能会用到。
三、居住登记
1、注册成功后,输入账号、密码、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登陆,注意大小写区分,注意登陆模块。
2、登陆居住登记后界面、申报居住登记、立即申报(或者点击左侧房屋住户管理、添加房屋);
3、输入楼栋地址和大致小区名称,可搜索出相关楼栋地址,确认地址、登记成功;4、登记成功的地址如下:
四、居住证/签注申报
1、输入账号、密码、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注意大小写区分,注意登陆模块。
2、登陆居住证/签注申办后,选择办理居住证、立即办理(或点击左侧居住证管理-办理居住证):
3、填写《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3.1、受理点可自行选择(可选择住所或公司最近的受理点);
3.2、申请类型选择“首次办证”;
4、可至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中,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旧版居住证“数码图像号”,粘贴至《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业务申请表》中“数码照相图像号”中,会自动生成本人照片。无旧版居住证的、或者需要更换新版居住证头像的,需至照相馆重新拍照,办理数码回执。
5、资料填写后点击确认提交。
6、提交成功后,系统会生成回执一份。打印回执,15个工作日后携带回执至最近的受理点领取。
7、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可至服务平台首页右下角办证进度查询处,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受理号进行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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