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
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2、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没有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债务清偿时如何防范风险
债务人无论是负债还是违约都将产生清偿问题,为了防止企业在处理债务清偿问题时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特提示: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4、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5、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6、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7、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8、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当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按费用、利息、主债务顺序进行清偿。
在合伙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对于所产生的合伙债务,合伙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清偿。在拖欠合伙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追讨。如果在追讨的过程中有发生纠纷,身为债权人,您不妨咨询一下债权债务律师的意见,避免专业律师在这方面的问题处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帮助您避免不少麻烦,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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