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件之所以能够判处缓刑是因为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犯罪,一般罪过小,所以在量刑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考虑适用缓刑。交通肇事案件适用缓刑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2)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那么,在交通肇事中,悔罪表现应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最小。根据有关交通法规,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对伤者施救、主动报警、保护现场、配合有关机关处理事故是他们的义务;
2、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实事求是的向事故处理部门陈述肇事的具体情况、原因,不推卸责任,不违心规避法律。做到这一点,是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否则不能认为是悔罪;
3、在事故处理中,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常常遇到被告人表达愿意赔偿,但却不做出赔偿的具体行动,都不是积极赔偿的表现。综上,只有具备上述三点才能认为是具有悔罪表现,不具备悔罪表现的,不宜适用缓刑。
一、出于过失肇事过失由小到大分为这样几类
1、因天气差、路况差、车辆性能不佳导致驾驶员尽谨慎注意义务、具备较好的驾驶技术仍可能发生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
2、因其他车辆违规行驶、行人违规穿行,造成驾车人出于躲、闪的目的撞到其他车辆或行人而造成的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
3、驾驶员驾车时间长身体疲倦或驾驶员身体素质差、紧急情况下处理不够灵敏或夜间行车,这种情况肇事,主观过失较小,罪过较小;
4、车辆超载、超速、驾驶员边打手机边开车或边吸烟边开车,明显粗心,过失较大,罪过较大;
5、无证驾驶、驾驶淘汰车辆、驾驶刹车不灵或存在其他缺陷的车辆上路、车辆无牌照的,造成事故,这些情况驾驶员过失大,罪过大。对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予判实刑,不宜判缓刑。相反,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二、交通肇事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机动车、船舶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当然实际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从事公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对上述交通运输的正常、安全运行负有职责的其他有关人员。
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交通运输法规,是指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定。
4、交通肇事罪系结果犯,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本罪。这一点是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人违反有关交通法规的过失行为未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而应按交通事故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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