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公司法起诉有什么条件
时间:2023-03-23 10:50:20 4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股东在公司法起诉有如下条件:

1、前提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

2、主体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权就前述行为直接起诉;

3、其他条件。

一、大股东可以解散公司吗

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通过决议解散公司,持有股权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第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第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第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第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另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有哪些

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如下:

1、投资者必须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在投资后撤回全部出资,部分未履行或者撤回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

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3、在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之前,公司应当督促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或者返还抽逃出资,只有在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时,才能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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