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前大股东可以增持,增持行为均反映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大股东增持的力度并不能完全与投资价值画等号,但大股东增持的力度以及其承诺兑现情况,可以作为投资者选择投资标的的一个重要指标,大股东增持,并不意味着股民可以疯狂投入,要根据市场风险,来进行自我判断。
大股东减持公告对股票的影响
大股东减持一般分为几个目的:其一,资本获利退出,在股价较低的时候,看好公司的发展,因此大量购买股票,当公司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发展,股价也升高后,出于自身生活的改善,而抛售股票获利了结。其二,不看好公司的发展,大股东作为投资人,和我们广大投资者一样,多数是以盈利为目的,当公司发展没有达到自身既定的预期,自然会选择清仓,然后寻找下一个项目。其三,股权转让,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改变公司控制人或者是引进战略投资者都是比较常见的情况。
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大股东减持都是出于自身主观因素的影响,第一种偏向中性,第二种也只是仅仅表明大股东个人的投资意向,虽然说他们的行为可能会引发市场上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跟风,但对于一个运营良好的公司,阶段性波动并不会影响股价长远发展。那么要特别注意的就是第三种,这一种情况下,尤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这会导致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甚至主营业务的变更,因此需要深入分析其减持原因。而引进战略投资者大多数来说算是一种利好,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在资本层面上缓解减持的负面影响。
可以说,大股东减持也不一定全是负面影响。大股东减持在一定层面上来看会增加减持公司的流动性,盘活了A股市场的筹码,对于公司开拓业务会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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