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办理监督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
2、施工承包合同(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7、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等。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意见,交纳安监费。
一、建筑监理处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建筑监理处的工作内容是:
1、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
2、提高建筑工程建设水平;
3、保证施工质量;
4、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5、保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二、建筑工程合同交房程序有哪些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1)接受中标通知书。(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4)谈判。(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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