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过户费用如何协商?
时间:2023-07-06 09:31:42 1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房子过户给一方费用多少,要区分房子的取得属性和有债务与否。如离婚过户的房子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的,按照赠与方式缴纳税款即为过户费用。如由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通过人民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房子过户要交税吗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

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房子过户需要缴纳一定的税,其中包括号档费、评估费、契税、交易费、印花税、申请费、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这些税务在过户的时候是必须要缴纳的,否则将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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