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传票公告送达,是指是被告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通过公告程序从法律上视为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公告程序的条件必须是被公告人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离婚诉讼公告送达的方式是什么呢
离婚诉讼公告送达的方式为: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状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或者公共场所,或者在报纸、广播、电视上播出,然后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这个公告期为:国内公告的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涉外民离婚的,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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