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江门蓬江区就发生一起因醉驾导致2人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惨剧。
警方查明,当日凌晨1时47分,吴某驾驶粤JXXXXX号轿车,车内搭载冯某、李某、王某等3人沿蓬江区跃进路往堤东路方向行驶,行驶至跃进路蓬江大桥侧路段时,与道路右侧树木发生激烈碰撞,导致车辆严重受损。事故中,驾驶人吴某当场死亡,乘客冯某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乘客李某和王某不同程度受伤。
据受伤较轻的乘客王某反映,当晚他们一行4人在常安路某酒店进行聚会畅饮,其后吴某驾车搭载他们3人回家,车辆从常安路某酒店驶出,在通过蓬莱路驶入跃进路后,车辆在蓬江桥北一侧失控撞到路旁绿化树,导致惨剧发生。
事发后,江门交警对几人的血液酒精浓度进行测试,测得驾驶人吴某的酒精浓度为247.84mg/100ml,冯某的酒精浓度为92.5mg/100ml;李某和王某的血液酒精浓度分别为143.62mg/ml、88.41mg/ml。
综合以上情况,江门交警认为,吴某醉酒驾车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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