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的专票红冲不需要退回给销售方。发票红冲一般是在企业开具了错误发票,但因发票跨月后不能作废,所以开具对应的红字负数发票进行冲减。其中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
购买方已抵扣的专票如何红冲
购买方已抵扣的专票冲红步骤如下:
1、首先,购货方登录开票软件,选择“信息表”,点击“红字信息表填开”;
2、选择“购买方申请”,点击“已抵扣”,点击确定。弹出“开具信息表”窗口,录入蓝字发票信息;
3、返回主页面,选择“红字信息表导出”,选中红字信息,点击“上传”,待系统“审核通过”;
4、购货方开具信息表并审核完成之后,由销售方登录开票软件,选择“发票填开”;
5、在开票界面点击“红字”,选择“导入信息表”,自动生成红字发票。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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