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章刻章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刻章是属于一种特种行业,需要经过公安部门审批批文才可以办理刻章,没有公安部门的批文,正规的刻章店是不能随意给刻章的,不同类型公司,向公安部门申请刻章的材料如下:
1、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需持中方合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
2、外商独资企业:需持所在区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
3、企业分支机构用章:需持企业单位介绍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章样一式两份;
4、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予以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二、公司法人章刻章相关法规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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