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基本原则:
1、直接原则。
2、目的明确原则。
3、公开原则。
4、完整正确原则。
5、限制利用原则。
6、安全保护原则。
公民在个人信息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措施:
1、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如果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2、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包括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举报、控告。
3、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针对作为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意味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会入刑,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方向
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也应该在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两者之间取得一定的平衡,必须衡量两方面的利益,既要保障个人隐私资料保护的要求,使网络使用者对网络产生信心,也要避免抑制网络事业的发展,以期制订最妥善、最完备、适合我国国情与未来网络事业发展需要的法律规则。同时,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出台,保护个人的隐私的基本精神得以确立的情况下,互联网企业要加强自律,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和网络秩序,增强网络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法规和自律相结合,一个适合国情、相对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就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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