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小区承重墙被打打物业吗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房屋的承重墙是房屋的公共部分,私自拆除承重墙会违反和物业签订的《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中不能拆承重墙的约定,危害到公共安全的严重情节,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情节及后果严重,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有人会质疑这只是地方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与所有的城市,但是其实在我国的刑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我国《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住宅、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总而言之,私自拆除承重墙是违法行为,可能根据拆承重墙造成的不良后果定刑。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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