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网络诈骗聘请律师吗
时间:2023-06-03 11:44:31 2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网络诈骗找律师处理可以吗

诈骗是刑事犯罪,如果个人遇到诈骗,应该立刻报警,这才是处理诈骗犯罪的关键,而且公安机关抓到人之后,检察院会直接进行起诉,一般都没必要个人去聘请律师。当然如果涉及金额非常大需要通过诉讼来处理问题的话,是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处理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具有前述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网络诈骗判多少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诈骗常见手法

假冒好友

诈骗手法:骗子通过各种方法盗窃QQ账号、邮箱账号后,向用户的好友、联系人发布信息,声称遇到紧急情况,请对方汇款到其指定账户。网络上又出现了一种以QQ视频聊天为手段实施诈骗的新手段,嫌疑人在与网民视频聊天时录下其影像,然后盗取其QQ密码,再用录下的影像冒充该网民向其QQ群里的好友“借钱”。

防范:遇到此类情况,头脑中务必多一根弦,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到本人,确认消息是否源自好友或联系人,避免上当

网络钓鱼

诈骗手法:“网络钓鱼”是当前最为常见也较为隐蔽的网络诈骗形式。

所谓“网络钓鱼”,是指犯罪分子通过使用“盗号木马”、“网络监听”以及伪造的假网站或网页等手法,盗取用户的银行账号、证券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个人资料,然后以转账盗款、网上购物或制作假卡等方式获取利益。主要可细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防范:遇到此类情况,首先不要在网上随意填写个人资料,开通网上业务前应前往正规银行索要资料,登录正确的网页办理业务,避免上当受骗。

网络托儿

某知名汽车专业论坛上,经常会出现这样一些帖子。先罗列一些市场上比较烂的汽车牌子,弄个嚼头譬如:2012十大烂车排行榜等等,逐个对名单里面的汽车进行批评,而且出口毫不留情,彷佛很为广大车迷着想,令看者心惊胆战。然后会有一堆人跟帖顶起,附和楼主观点,等帖子的热度一上来,就会有人忽然问:XX牌子的汽车怎么样?有人用过吗?接下来又有一大堆人上来介绍该牌子的好处、使用心得等等。看到上面这样一个帖子,很多不明就里的人都容易上当。其实,帖子里面的大部分人都是“托”,先贬低一部分汽车牌子,引起读者同感,然后借机宣传自己的牌子。

网银升级诈骗

警方通报:目前全国最新型的电信诈骗犯罪,是利用“××银行E令行卡过期”、网银升级、信用卡升级、网银密码升级等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网上转账只需输入常规静态密码及E令(××银行网银客户持有的动态密码显示设备)的动态口令,无需USBKey(硬件数字证书载体)的特点,通过发送“××银行E令过期”等虚假短信息,诱骗受害人登录与××银行官方网址(www.×××.cn)相似的“钓鱼网站”,从而窃取受害人的登录账户和密码口令。一旦得手,犯罪分子迅速通过网上转账将受害人账户内的资金转走。

当受害人发现账户资金被盗时往往已错失破案时机,加之多数民众对这种新型的诈骗犯罪手法尚不了解,防范意识和能力很低,极易上当受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此种犯罪手法的诈骗短信示例:“尊敬的网银用户:您申请的××银行E令行卡即将过期,请尽快登入www.×××××.com进行升级。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银行)”

由于诈骗网站大都在境外,接到举报后要关闭该诈骗网站往往需要一定周期,且犯罪分子经常变换域名和IP地址,以逃避打击,因此请广大市民一定提高警惕。

警方提醒,如接到类似的诈骗信息,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向12321举报中心举报,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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