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如果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不会解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租房合同解除是违约吗
租赁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算违约。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确实有其他房屋,租赁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导致承租人无法达到房屋租赁的目的。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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