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刑法》没有卖淫罪这个罪名,因为仅仅是卖淫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只是违反了社会治安;《刑法》规定的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即行为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是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什么标准下协助组织卖淫罪才立案?
达到以下标准协助组织卖淫罪才立案:在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起帮助作用的应予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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