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遗失物的话应当及时返还给权利人。
如果在管理遗失物的过程中发生了一定的费用,可以请求权利人进行相关费用的承担,如果拾到遗失物一直不归还失主的话;
很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对于构成侵占罪则需要根据遗失物的价值来进行判定,如果说较大的情形下还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应当处理方式:
1、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拾得遗失物/漂流物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漂流物,知道所有权人等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遗失物漂流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根据物在一定期限内是否有所有人,可以把物分为有主物与无主物。一般情况下,遗失物漂流物不属于无主物,而是有主物,只是由于所有人的不慎导致物与其暂时分离。遗失物漂流物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化为无主物,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是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之一。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知道,若拾得者不知道是遗失物可以占有该物,但若他人之处该物原属于自己所有,捨得者需要将该物返还给其所有者,同时可以索要一定的补偿。但若捨得者知道是遗失物的,应当交由有关部门处理,一般会采取发布招领公告的处理方式。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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