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判离婚的理由: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造出的后果。
一、起诉状怎么写 婚姻
离婚起诉书可以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和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的限制。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在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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