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6年。孙某因独自离家并对鹏鹏进行多次殴打和虐待,被指控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孙某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8年10月30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备受关注的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布判处孙有期徒刑16年。经审理,临渭区法院发现,孙某自2017年3月初起,孙某因被害人鹏鹏不听管教,独自离家,对被害人进行了罚站、罚跪,随后以被害人偷金戒指为由,用手脚、棍棒等多次殴打被害人,造成鹏鹏全身多处受伤。2017年3月29日,以被害人弄脏床为由,多次殴打被害人头部。临渭区法院认为,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长期以捆绑方式虐待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公诉人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据此,临渭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渭南市虐童案始末
渭南市虐童案是一起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的案件。根据媒体报道,该案件始于一名女子在渭南市临渭区一幼儿园内多次对多名儿童进行体罚和侮辱,其中包括一名7岁男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到保护的权利,包括受到体罚和侮辱的防护。同时,该法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未成年人面前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在此背景下,渭南市虐童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于该案件中涉及的幼儿园和教师,以及被虐待的儿童和其家长,相关法律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根据媒体报道,被虐待的7岁男童身上有多处伤痕,肋骨骨折,脾脏破裂,这些伤痕对于一个7岁的孩子来说,令人痛心。对于这样的虐待行为,渭南市虐童案的相关当事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特殊保护,不得虐待、体罚学生,或者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在此呼吁,社会应该关注渭南市虐童案,对于类似的虐待行为,应该依法处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家长和公众能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关爱。
2018年10月30日,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6年。孙某因长期以捆绑方式虐待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同时,他还因殴打被害人头部和全身多处受伤而被指控构成故意伤害罪。该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相关当事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呼吁社会关注该案件,依法处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家长和公众能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关爱。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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