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必备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7-02 08:31:11 2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起诉离婚要具备以下条件:1、起诉方应当是与离婚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被告的身份;3、原告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离婚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以上条件缺一不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男起诉离婚有什么条件具备

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超6个月,女方和他身非法同居或其他重大婚姻过失的证据就可以判离。

离婚的法定要件: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民法典坚持诉讼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即破裂主义原则。

离婚诉讼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

(5)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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