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缴税吗
个人股权转让纳税是现在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经济行为,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往往成为很多股东关心的问题,因为很多股权涉及的金额往往比较大,交易设计不好,会多缴纳很多税。股权属于财产权一种,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权转让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税率是20%。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计算这个转让的所得额。根据国税函【2007】第2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股权转让的所得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个人股权转让纳税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其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税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权投资的收益如何核算
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2)成本法下的分红问题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公司计算。
2、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三、股权投资如何评估
1、上市交易股票的价值评估
在股市发育完全、股票交易比较正常的情况下,股票的市场价格基本上可以作为评估股票的基本依据。但在股市发育不完全,股市交易不正常的情况下,作为长期投资中股票投资的价值就不能完全取决于不正常的股票市场价格,而应以股票的内在价值或理论价值为基本依据,以发行股票企业的经济实力、获利能力等来判断股票的价值。
2、非上市交易股票的价值评估
(1)优先股的评估。可以事先根据已经确定的股息率计算出优先股的年收益额,然后进行折现或资本化处理,即可得出评估值。
(2)普通股的评估。根据普通股收益的几种趋势情况,可分为三类:固定红利模型、红利增长模型和分段式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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