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父母出资的部分,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归属,如果没有约定,且是婚前出资,应当视为对该方子女的赠与,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属于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如果双方均主张所有权,可以竞价取得。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可以就该房屋进行变价,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如何处理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受理;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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