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和治安拘留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治安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治安拘留公安机关有权拘留,法院也有权拘留;
2、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治安处罚适用的范围广,治安拘留仅针对规定的行为适用;
3、实质性不同,其治安处罚是对当事人进行立刻处罚,而治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
治安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公安民警,还有一些被公安机关授权的乡、镇政府;而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除了公安机构外还有税务、工商、财政、计划、港务、外汇等行政主体。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安适用的行政处罚都要加上“公安行政”的字样。
2、适用依据不同
治安处罚只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行政处罚的适用,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外,还有其他的行政法。
3、罚则不同
治安处罚规定的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和拘留3
种;而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执照、许可证等,且是否适用拘留、罚款数额大小等也不尽相同。
不属于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的条件是非常多的,行政处罚具有惩戒的目的,不以实现应为目的,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构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但刑罚的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和刑罚在适用的违法行为,制裁的机构,处罚的形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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