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借钱不还如何执行
时间:2023-07-24 14:53:14 1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借钱不还,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后,等待法院作出还款的裁判,判决书作出后十五日内双方没有上诉,裁决书作出后十日内双方没有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生效。

自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借钱不还起诉赢了法院如何执行

法院的执行程序如下:

1、债权人依法向公证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件。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法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驳回;

3、申请复议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当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法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人收到执行申请或者移交执行书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人应当出示证书。执行完成后,应当记录执行情况,并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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