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达到一定金额,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就构成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可以是自己伪造后使用,也可以是明知是别人伪造的信用卡而使用;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别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
4、恶意透支。
盗窃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吗?
盗窃他人信用卡透支不构成信用卡诈骗,构成盗窃罪,一般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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