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同意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调解后,法院发现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不可能和解,法院可以作出允许当事人离婚的判决。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实践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将首先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不判决离婚。只有当事人半年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该如何办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离婚的相关规定,一方起诉离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的,不影响一方的起诉离婚的权利。同时,就算一方不同意离婚,也不影响法院对该离婚案件进行排期、传达通知与审理和出具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查清事实,并作出是否感情破裂的认定即可,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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