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诈骗罪的构成要求
时间:2023-06-30 19:33:13 4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诈骗罪是嫌疑人采用非法的手段故意的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1、诈骗罪侵犯的是财物的所有权。2、犯罪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3、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实施欺诈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上当受骗,自愿的处分财产。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量刑根据诈骗的具体金额来确定。

诈骗罪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在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如果是行为人触犯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的,此时公安机关一定要在行为人被拘留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送往看守所进行讯问,并且还需要通知其家属,这也是出于保证人权的考虑,为了不让其家属担心。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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