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抵押房产有期限,抵押权是与其担保的主债权同时存在的,主债权消灭则抵押权消灭,当事人约定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当事人未主张其抵押权,则会丧失对其抵押权的诉讼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一、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什么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了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二、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效力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的效力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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